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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實在太黑暗了
竟然有人可以如此的欺負人!!!
讓我簡述一下事件經過!!

◇事發經過:

5.30號晚上
新竹的一場大雨相信大家一定印象深刻
結果晚上我大約十點多到家
發現一樓二樓的房間大淹水
可是離奇的是
三樓的地板竟然是乾的
於是我和室友開始清除積水
但是礙於當晚時間太晚的關係
並沒有"立即"和房東報告

隔天一早我和室友都不在家
剛好積水也乾了
就忘了跟房東說昨天房屋積水的事
到了晚上六點
房東打電話過來
說積水漏到隔壁鄰居家
問我們房屋是不是有積水
結果我們回答是
她說怎麼不早點跟我講呢
我說昨天回家太晚怕吵到妳
她問怎麼沒有白天講呢??
我...
後來房東跟水電工來勘查
找出問題原因所在
原來是我們最近外面施工蓋圍牆
原本有一條排水管延伸到外面
但是因為圍牆把排水管"堵住"了
導致下大雨多餘的水無法排出
只好積埋在房屋裡
到現在1樓的天花板都還有2樓滲的水

現在問題來了!!!
2樓有一大塊大約7.8坪的木板地
因為積水的關係大概泡了半天多的水
房東打電話要建商處理
建商卻推說"是我們沒有在漏水時及時告知房東!!!"
所以假如木板地壞了需要我們也負擔賠償
可是原因明明就是建商圍牆擋住排水管的
為了省下賠償經費而把責任推給一群懵懂無知的大學生
我只能說真的很卑鄙!!

◇處理:
昨天查了一下法律
沒錯確實有這條
大意是假若房屋有損害因房客沒告知則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可是我再這裡提出一個問題
房東有規定房客時時刻刻都要留在房屋內監督房子嗎!!!
事發當天剛好是週末
假如我們那天剛好都回家了
又沒有做即時處理
是不是問題會更嚴重!!

昨天房東來勘查時
我有發覺一些詭異的行動
比如說問我們名字啦
問我住哪裡之類的
看似一副想幫我們的樣子
但我懷疑他有在拿錄音筆錄證據
將我們前天因為沒有及時告知的經過一五一十的錄成證據
講的還一副有打過官司的樣子
還一直啷朗木板地很珍貴要三十萬之類的
幹!!!我們只是個房客
憑什麼要負擔你這幢十年老房子
現在因為還有四人9000一共3萬6的押金在他那
所以最壞的情況會是他沒收我們的押金要我們賠償

總之目前的狀況是
木板地雖然有些微突起和濕潤的痕跡
但沒有發生嚴重塌陷的狀況
還要再觀察兩三週才知道
可笑的是我們6月底也要搬離這裡了
撐過這個月後這房子的一切都不干我們的事
我們尚未進入社會就體驗到社會如此的黑暗
以後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否則這樣沒道理的紛爭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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